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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机关统筹用好基层监督力量 精准施治规范小微权力运行
时间:2023-06-22 10:06:43


(资料图片)

纪检监察机关统筹用好基层监督力量 精准施治规范小微权力运行

近日,湖北省阳新县富池镇纪委办理某村党支部书记违规承揽村内工程项目、非法采石、违规发展党员等问题案件,因案情疑难复杂、人手相对不足,导致进展缓慢。该镇纪委根据《阳新县纪检监察协作区工作暂行办法》,向阳新县第一纪检监察协作区提交协作办案申请函。经该协作区分析研判后,安排县纪委监委和其他乡镇纪委业务骨干全程参与,用时10天推动案件顺利办结。

部分地区基层监督力量分散、村(社区)级监督能力不强,是完善基层监督体系、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的重点难点。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部署,统筹用好县乡监督力量。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督促指导,统筹用好基层监督力量,着力打通基层监督“最后一公里”,规范小微权力运行。

“我们印发《关于加强基层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县级纪委监委按照地域相近、力量互补、便于协作原则,将内设机构、派驻(出)机构、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划分为若干协作片区,构建县乡纪检监察组织联片、执纪监督力量联动、违纪违法案件联办的协作机制,把力量整合起来,破解基层监督难题。”湖北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阳新县纪委监委将全县19个镇划分为5个协作区,以“1至2名班子成员+1个纪检监察室+N个派出纪检监察组+N个镇区纪委”模式,协作办理乡镇自办难、案情复杂等5类案件,实现信件联办、案件联查、问题联解、监督联动。该县协作区自成立以来,已开展监督180批次、办案65件、化解信访件12件。

山东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推动完善基层监督体系,统筹用好县乡监督力量,强化村(社区)“三资”提级监督。青岛市纪委监委聚焦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深化开展提级监督,通过市级统筹指导、综合协调,区(市)下沉监督、具体实施,镇(街道)党(工)委和纪(工)委、相关职能部门、村务监督委员会和党员群众共同参与等方式,着力构建上下联动、横向贯通、同向发力的监督格局。针对村(社区)资源资产租赁费底数不清、清收不及时等问题,该市崂山区纪委监委组织开展社区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提级监督,将街道监督职权提级到区级层面,由区纪委监委牵头,贯通街道、村(社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力量,察访检查5个街道139个村(社区),规范清收资源资产租赁费5176.28万元,守护集体“钱袋子”。

为推动受理、解决群众反映问题更加及时高效,吉林省纪检监察机关选取通化市作为试点,在村(社区)探索设立监督工作联络站,推动村(社区)党组织纪检委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监督工作联络站站长“三员合一”。监督工作联络站对村(社区)“三务”公开、集体“三资”管理、惠农惠民政策落实等进行监督,定期向乡镇(街道)纪(工)委报告发现的问题线索。同时,乡镇(街道)纪(工)委加强对监督工作联络站的领导,统筹域内联络站力量,采取联合协作、交叉互检等方式,规范基层权力运行。截至目前,该市已设立监督工作联络站793个,村级监督“前哨”全覆盖,形成了县乡村三级贯通的基层监督网络。

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指导县级纪委监委探索完善“室组地”联合监督办案机制,提高基层监督质效,促进乡村治理。百色市田阳区洞靖镇纪委在活旺村开展监督检查时发现,有一笔集体公益林补助款支出去向不明,随即向区纪委监委反馈并请求协作办案。田阳区纪委监委召集第一纪检监察室、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和洞靖镇纪委,组成第一审查调查联动协作组。第一纪检监察室积极统筹协调,对案件谈话、取证等工作全程督促指导;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接协调相关单位,调取集体公益林补助款发放明细等材料;乡镇纪委通过实地核查、走访相关人员等,摸清事情基本情况。最终,查实该村小组组长罗某利用职务之便,将集体公益林补助款用于个人家庭生活开支,罗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田阳区纪委监委运用“室组地”联动机制,从严纠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突出问题,截至目前,发现问题25个,立案6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本报记者 赵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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